当前,中国银行业风险管理工作已经到了非常关键阶段,随着我国利率市场化的不断推进,商业银行内忧外患不断,生存危机凸显。内忧:行业竞争激烈,资产质量风险隐患巨大,经营同质化严重,管理思想和技术手段含糊落后;外患:投资者看淡银行股,外部宏观经济和政策环境复杂多变,经济下行、利率市场化、新资本协议、人民币国际化、互联网冲击等情况层出不穷,银行面临生死存亡的严峻挑战:温州地区银行业成为第一张倒塌的多米诺骨牌、江浙等沿海地区不良上涨、工商银行世界第一的头把交椅被富国银行取代,中国银行业正在陷入严重的经营困境和生存危机。
在当前复杂的经营环境下,提高风险管理能力成为银行迫在眉睫的问题。2012年银监会颁布了《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全面引入了巴塞尔III确立的资本质量标准及资本监管最新要求,涵盖了最低资本要求、储备资本要求、逆周期资本要求和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资本要求等多层次监管要求。同时,对于促进银行资本充分覆盖银行面临的系统性风险和个体风险等全面风险管理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为了协助各行提升风险管理及法律合规部门相关从业人员,切实提升全行的风险管理水平,东方斯丹特推出了《银行从业人员职业化系列培训——风险管理(法律、合规)岗位人员职业化标准课程》,为各商业银行业务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风险管理培训支持和保障。
一、培训目标
整个内容通过循序渐进的授课安排,紧紧结合商业银行全面风险管理中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合规风险为主的风险特征,以理论为先导,以案例实战为重点,全面培养学员在风险管理中的信贷业务检查、信贷资产检查、押品管理、客户及业务的风险监控、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到期贷款管理、信贷档案管理、存量客户检查、风险预警与处置和不良贷款资产经营管理等一系列现实问题的实际分析能力,为全面提升全行的风险管理水平,切实保障业务的健康发展。
该体系分为八个内容版块,以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中的第二道防线为主,同时兼顾第一道防线和第三道防线的部分内容,涉及风险管理部人员、法律合规部人员、内控人员和柜面操作人员等。
二、适用对象
Ø 风险管理部门人员
参考标准:包括风险管理部、信贷管理部的风险经理、风险总监、风险官和巴塞尔协议实施等人员
从风险及风险管理的基本原理入手,以信贷业务的贷后管理为出发点,通过学习和了解贷后风险管理中的贷后检查技术手段、客户风险识别与预警、信贷资产分类和不良资产清收等业务技巧。目的在于使之在意识上树立全面风险管理的观念,以进一步对风险达到充分识别、准确计量和及时防范的最终目的。
Ø 法律合规部门人员
参考标准:包括法律事务部门、内控合规部门等相关人员;
本模块全面系统的学习商业银行信贷业务中的法律合规知识、内部控制及如何有效做到合规经营,有效规避法律风险等,培训内容包括巴塞尔新资本协议要求、《商业银行法》、《合同法》、《担保法》、《物权法》和《公司法》等各类法律法规的知识及其在业务中的具体表现,进而有效地规避。
Ø 客户经理、柜面操作等人员
参考标准:包括公司业务客户经理、柜面操作人员等;
一方面主要是针对客户经理在授信业务及金融服务方案中如何规避法律风险,减少损失;另一方面,针对柜面操作人员(含对公和对私柜台)在操作过程中易犯的操作风险、法律风险和客户投诉风险等通过案例分析形式,揭示出这些风险给银行带来的严重危害,并针对这些风险提出行之有效的防控建议。